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4〕3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管理权限材料逐级申报,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岗位、身份等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在佐证材料上签字盖章。疫情防控审核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卫健部门严把疫情防控人员认定审核关,不得扩大享受政策人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申报材料时附带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公示报告、空岗情况(空岗明确职称专业名称),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474)8321318、8203636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和药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10.zip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