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人员技术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6-0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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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职称评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2025年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含“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至同级人社部门。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二、资格审核要求

请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准确领会自治区文件精神,严格申报程序,明确申报职责按岗位设置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身份、申报材料、资历年限、工作业绩成果以及申报人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按隶属关系,材料谁审核谁签字,层层落实责任;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申报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岗位情况、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等进行审核把关。

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应对本系列(专业)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市直主管部门、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评审表、送审表以及装订后的佐证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确保档案袋完好无损,在档案袋正面粘贴2025年职称申报材料信息表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在门户网站进行申报人员公示,市直主管单位需将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附带公示报告、岗位设置情况及《2025年职称申报岗位情况审核表》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在上传数据时,务必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所有信息,确保职称信息无误,市人社局不再核对人员信息。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相关事宜

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旗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时,应严格“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岗位设置要求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或社会化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用于在从事基层工作期间,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使用,向盟市级及以上或区外地区流动,须参加全区统一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

、非公企业申报职称相关事宜

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对于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我工作满1年、积极投身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并满足学历、业绩等条件的,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层级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

五、中、初级职称申报相关事宜

(一)继续向用人主体赋权,推动具备评审条件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自主职称评审,2025年,持续将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市直各有关单位,同意乌兰察布市农牧局、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组建农牧业系列、工程系列化工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及市本级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

(二)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自主评审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要求的时间节点,尽快安排部署本地区、本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三)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初级职称辅系列仍由市人社局转交相应专业评委会评审。

(四)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在中、初级职称开评前1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评审方案以及具体开评时间,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六、农牧民职称申报相关事宜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要求,同步安排部署本地区农牧民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七、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需提供原始文件复印件)、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要求的职称申报截止时间

进度安排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需尽安排,及时部署,6月25日前完成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上报工作。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评审时间进度安排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另发文通知

八、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社会化高级职称:送审表15份,评审表2份;

(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送审表10份,评审表2份;

(三)市本级中、初级职称:送审表5份,评审表2份(旗县自定);

(四)农牧民高级职称:送审表5份,评审表2份(农牧民中、初级职称旗县自定)

(五)相关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pdf

                      2.2025年职称申报材料信息表.xls

                      3.2025年乌兰察布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花名册.xls

                      4.2025年乌兰察布市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花名册.xls

                      5.乌兰察布市2025年“定向评价”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信息表.xls

                      6.2025年乌兰察布市申报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人员花名册.xls

                      7.2025年职称申报岗位审核表.xlsx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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