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5〕4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材料审核方式
本年度社会化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将继续实行盲审盲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全部由网上申报,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卫健部门采取联合审核的方式对申报人员材料集中审核。
二、线下材料报送要求
按照自治区要求,本年度线下材料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3份,公示报告、岗位设置情况、申报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有关要求
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填写《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审核表》,注明破格申报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表于11月15日前由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审核认定。
四、材料审核截止时间
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卫健部门于11月25日前提交线上材料,线下评审表、送审表等纸质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
五、其他要求
申报人诚信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
各旗县卫健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
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申报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岗位情况、申报材料整体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联系电话:04748321318
04748303202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5年申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花名册.xls
附件3:关于2025年申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花名册填写的说明.docx
附件5: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申报表(临床、口腔类).docx
附件6: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申报表(公卫、护理、技术类,卫生管理专业).docx
附件7: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评价表.docx
附件8: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能力材料.doc
附件9: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审核表.xls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