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的有关通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已撤销。综合考虑并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人社局同意后,以原乌兰察布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稳就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就工办发〔2023〕5号)文件即日起废止。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