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的有关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政办发〔2022〕3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升级创业园(孵化基地),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申报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11月21日市人社部门对2家申报2025年乌兰察布市创业就业项目进行了“以奖代补”评审,按照奖励标准评分排序,乌兰察布市天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的乌兰察布市众创大厦创业孵化园认定为2025年乌兰察布市创业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
业务受理电话:0474-8380203
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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