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人社知识库解读 |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政策》解读——内人社发[2023]24号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11:48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1. 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

答:实施期限从2023年4月30日延长至2024年年底。

2.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范围?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各有关单位(不含一类行业单位)

3.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办法是什么?

答:自 2023 年 5 月 l 日起, 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 24 个月(含)以上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自治区本级 6 个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 18 (含)至 23 个月的通 辽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 4 个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 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 18 个月以下的赤峰市、满洲里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 5 个地区,以现行费率执行。

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计算时点为2022年底。现行费率是指 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