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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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委员:

您在乌兰察布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所提交的《关于做好人才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市人社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人才供给,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乌人社办发〔2022〕83号),要求对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村牧区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建筑行业、康养、快递、物流、汽修等方面的培训;结合乡村振兴,对返乡留乡人员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病虫害防治、农畜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围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家庭服务业等开展特色培训。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积极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印发了《关于征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2〕73号)等文件,鼓励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为了做好我市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推乡村振兴,2022年年初,我市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鼓励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助推乡村振兴。对失业农牧民工和拟转移到非农牧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牧区劳动者,依托大专、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培训机构,按照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农村牧区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对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的培训需求调查以及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讲,对于有培训需求的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及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培养创业带头人。对掌握一定技术技能、具备较强创业能力的人员,开展创办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提供开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创业政策支持和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提高其创业成功率。对已创业农牧民工特别是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改善企业培训,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四、持续提升乡村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近年来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要求,为促进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给予政策扶持。一是鼓励各类人员返乡创业,入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减免房租、水电暖网等费用,为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积极性。二是鼓励和支持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创新,将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享受创业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是为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提高创业就业质量,我市将农村牧区劳动力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农村牧区劳动力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四是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人员创业创新,对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和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及援企稳岗相关政策。

五是扶持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人员创办农牧产品加工、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意农牧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更多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政策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持续加强乡村人才引进

(一)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工作。为积极鼓励和引导优秀的青年人才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对于在艰苦边远和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以下倾斜政策。一是对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二是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三是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四是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二)积极搭建学习成长平台。

1.加大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更多参与重点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为全面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的若干措施(试行)》办法。其中第3、4项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京蒙合作项目等资源,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经济领域的关键技术、核心问题,采取“请进来”“送出去”“沉下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专家开展讲座、远程培训、网络课程、面对面授课、现场指导,以及专家服务基层、专家服务基地等项目,针对不同岗位的人才,分层、分类开展专项培训。每年支持各领域选派3-5名骨干、优秀人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力争五年内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能够解决技术难题的卓越工程师。

2.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依托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培养基地。鼓励青年人才走进基层、走进企业,通过“人才—基地—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青年人才到国内外先进地区观摩学习、跟班培训。对在基层或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人才,在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由选派单位按不低于学费总额50%的比例进行资助。切实培养、储备一批创新能力强、思维活跃的青年人才,逐步建立层次分明,上下衔接、结构合理、相互贯通、梯次梯进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为我市培养领军人才和卓越优秀工程师提供有力的新生后备力量。

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几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主动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深入实施“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三支一扶”150人,社区民生300人的招募计划指标,市人社局积极组织开展“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招募相关工作。同时积极落实“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期满优惠政策,每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的40%,市本级事业单位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的20%的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加大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全市每年对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求,市人社局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开展中小学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近两年,进一步加大此类人员招聘工作,截至目前已为全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10人,(中小学教师937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3人)。旗县及以下887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深入实施“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招募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为全市乡村振兴集聚人才资源。

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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